文物保函〔2008〕94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龙州红八军军部旧址环境整治及保养维护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8〕1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前部入口处的卧石刻字标志及院内花坛等园林小品形象过强,应予删减。
文物保函〔2008〕94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龙州红八军军部旧址环境整治及保养维护方案的请示》(桂文报〔2008〕1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前部入口处的卧石刻字标志及院内花坛等园林小品形象过强,应予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