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1〕27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报批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二、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应按照相应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文物保函〔2011〕27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报批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二、修定寺塔和鸿庆寺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应按照相应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