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政策法规
南通出台政策助推生产性保护实践
2015-08-25  浏览:5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意见》共计26条,其中明确指出鼓励开发利用非遗和文博资源。对利用市级以上非遗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的,启动初期可按银行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总额50%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时长不超过两年;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5年内按其上缴税收地方留存的30%给予奖励。《意见》鼓励可推行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带徒传艺,每培养一名市级、省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或工艺美术大师,分别按1万元、2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意见》的出台为南通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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