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函〔2008〕953号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编制规则〉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的请示》(文研科字〔2008〕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工作方案及预算,请你院精心组织,抓紧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随文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请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文物普查函〔2008〕953号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编制规则〉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的请示》(文研科字〔2008〕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工作方案及预算,请你院精心组织,抓紧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随文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请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