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政策法规
关于宝严寺大殿保护规划立项的批复
2015-10-10 00:16  浏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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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函〔2008〕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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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局:中国古建筑营造网n3qm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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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局《关于宝严寺大殿保护规划申请立项的请示》(闽文物字〔2008〕16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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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则同意宝严寺大殿保护规划编制立项。中国古建筑营造网sQl5g'b

\H@#smzr/V&{ Y0  二、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中国古建筑营造网r&g*W`"o

D6bkMOU9u0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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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Cs#f-]VX0                             国家文物局

2e/s+qQG'E0 中国古建筑营造网&C c Yvi%V2?0y(l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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