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终止高邮市北门城墙遗址公园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开标时间:
2016-12-01 14:30:00
开标倒计时:
- 00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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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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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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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1-2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01 14: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2-01 14:3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1-24 17:00:00
高 邮 市 建 设 工程 招 标 公告(文保专业工程)
目 录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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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北门城墙遗址公园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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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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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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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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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市区北门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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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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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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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改造用地面积约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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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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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50万元(以招标人发放的控制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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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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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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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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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物修缮及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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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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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最大单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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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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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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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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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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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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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单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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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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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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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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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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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遗址公园门楼、古城墙修缮保护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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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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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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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文物局或江苏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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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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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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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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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具有国家文物局或江苏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建造师无在手工程,且未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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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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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网下报名,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9 时00分至2016年11月24日17时 00分,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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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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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伍万元,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招标公告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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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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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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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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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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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时间:
集中收取地点及时间: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6年12月 1日14:30至 15:00
平时递交地点及时间: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
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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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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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且未满60周岁;(8)投标保证金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含)-2016年10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10)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11)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细条件及内容详见附后的资审文件,投标人(含联合体双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系统注册并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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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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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内容详见公告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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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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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 报名申请书原件;② 单位介绍信原件;③ 资质证书副本(含文保资质)、营业执照、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⑤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如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咨询。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7日9:00至2016年11月24日17:00。
本项目五大员为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别,五大员须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总分95分。分值分布为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项目经理答辩2分,企业业绩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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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号1-22 邮编:225600
联系人:张士平 电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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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
总分94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报价 70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必须达到应得分的6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被视为不可行。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
按以下项目(评审要点)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施工总体部署3分;
[2]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4分;
[3]主要施工方法4分;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3分;
[5]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分;
[6] 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
[7]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2分;
此处计分方法(技术评委评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总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
②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按照《扬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规定》(扬建招【2009】22号)的规定,本工程项目经理需进行答辩。答辩题在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答辩前拟定,由评标专家现场出题,招标人书面分发给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时限由评委会根据答辩题难度现场确定。答辩应由携带身份证明的项目经理独立完成,不得携带投标文件等相关参考资料和使用通讯工具,投标项目经理书面解答后由招标人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经理答辩评分采用2分制。答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优:回答问题准确的或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得分不低于1.8分;良:回答问题正确或符合投标文件,得分不低于1.5;及格: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的或基本符合投标文件,得分不低于1.2分;不及格:有严重偏差者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得分不应高于0.6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记名打分,项目经理答辩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评分计入最终评标总分。
③投标人业绩3分(满分3分,此项累计得分不得超过3分)
2011年11月1日至今企业承担过76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须以文保资质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只有1项,得0.5分,有2项,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3.0分。
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未注明中标项目经理、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核验证明);2、施工合同;3、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4、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且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中标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有效期从其所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推算(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对年对月)。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价760万元及以上古建筑或古文物迁、建及修缮项目。
④投标报价 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值:97%;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Q2=1-Q1;
Q1、K1 值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确定的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的具体标准为:
以偏离招标人预算中单价的15%为标准;
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C.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D.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E.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F.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招标人预算价格;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资格预审)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拾伍万元整。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0514-84631074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01746340052508535
开户行2: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账 号:465065864003
开户行3: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进帐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供核验。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本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资格预审不合格以及未被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在潜在投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携带该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办理退款事宜。
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工程名称:高邮市北门城墙遗址公园修缮工程
标段编号:见招标公告
招 标 人:高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6 年 11月,17日
一、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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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北门城墙遗址公园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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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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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市区北门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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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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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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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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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遗址公园门楼、古城墙修缮保护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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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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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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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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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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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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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50万元(以招标人发放的控制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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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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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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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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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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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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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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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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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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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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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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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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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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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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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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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年12月1日15:00(如遇时间调整,以最终确定通知为准),地点: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5、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公告要求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7、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江苏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时信誉良好的单位。联合体主办方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
(2)拟派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8、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建造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8)投标保证金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含)-2016年10月(含)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
(10)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为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别,五大员须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
9、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三、资格审查申请
10、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1)最后一个工作日2016年12月 1日14:30至15:00 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中接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各投标单位也可于平时递交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
平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平时递交时间节假日除外)。
平时递交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资料集中递交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
11.1、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1.2、资格审查按下列内容提交证明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一正三副。
(一)(1)资格审查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报名建造师近二年己完成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5)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6)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7)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文保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6)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建造师缴纳的 2016年5月-2016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企业及拟派建造师在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仍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高邮市招标办财务室开具);(9)五大员证书原件;(10)联合体协议书(如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注:①、上述资料必须全部具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使用本资格审查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报名申请人自拟。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须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②、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及全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③、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注: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网下咨询。
12、申请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招标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13、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
14、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授权书须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签字)。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
(4)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的基本要求。
(5)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截止仍不加以说明的。
(6)资格审查建造师与报名建造师不一致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7)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8)建造师未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审现场参加资审的。
(9)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协议的。
四、潜在投标人的确定
15、资格审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6、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7、我方将于资格预审后,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同时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17、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结果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8、其他:
除不可抗力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20%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递送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
招标人:高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士平
联系电话:0514-84683793
附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联合体提供双方资料)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3、建造师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5、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6、承诺书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文保资质)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11、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建造师缴纳的2016 年5月-2016 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5、其他(五大员证书复印件)
16、联合体协议书(如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一、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
申请人可从扬州市工程建设网查阅并获取本招标项目的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无须装订报名时单独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无须装订)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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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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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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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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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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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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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建 造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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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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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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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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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资
格
审
查
人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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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建造师近二年已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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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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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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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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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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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定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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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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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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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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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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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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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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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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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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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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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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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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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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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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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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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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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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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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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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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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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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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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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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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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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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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
功率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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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能力
(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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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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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诺书(无在建工程)
(招标单位名称):
我公司保证参与(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拟任建造师 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交的建造师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招标人可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招标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日
7、承诺书(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年 月 日